为做好2025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复试工作
1.考生须符合南京中医药大学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予准考。
2.本次在职中医博士专业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
3.按学科相近原则成立由不少于5名正高职称专家组成的复试专家组(原则上须含有3名博士研究生导师),对考生进行考核。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为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应由同一复试专家组考核。
4.复试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应用能力考查、专业知识考查、临床及科研能力考查、综合素质考查四个模块,成绩为100分。
考核内容
|
考核形式
|
满分(100分)
|
外语应用能力
|
(2分钟英语自我介绍+专业英语文献翻译)
|
20
|
专业知识考查
|
对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以及专业前沿知识的了解,考生现场作答
|
30
|
临床及科研能力
|
考生以PPT形式汇报个人简介、既往的临床及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博士阶段的科研设想与规划等,时间不超过5分钟
|
30
|
综合素质
|
20
|
三、拟录取工作
成绩计算及一志愿录取
1.总成绩=外语总分标准分 / 5 × 50% + 复试考核成绩 × 50%。根据导师的招生名额,按照报考同一导师考生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复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淘汰,不得申请调剂。
3.如有考生在公示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按照排名顺序进行递补录取。
4.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其他
1.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为非学历教育,完成学习任务,达到相应的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相应的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但无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2.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10)88859999-79008。
3.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无锡医院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