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无锡医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点击数:  添加日期:2025年02月28日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招生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吸引和选拔更多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同时落实集体决议,科学规范选拔人才。

3.强化资格审核,充分发挥材料申请审核的优势,进行综合评价

4.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察,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申请及报名

申请者须符合南京中医药大学当年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根据公布的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名单,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址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准考

、工作程序

1.材料评审

材料评审满分100分,包含学术背景20%、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20%、学术成果40%综合素质20%。

1)导师评审导师对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全面考查申请者的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并评分(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学科综合考核。

2)专家评审。医院按相关专业成立评审专家组,每组至少包括3位博士研究生导师。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所有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每份申请材料至少由3位专家不含报考导师逐一审核,分别评分(满分100分),取平均分。平均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学科综合考核。

3)导师评审与专家评审成绩均合格者,材料评审成绩(满分100分)=导师评审成绩×50%+专家评审成绩×50%。根据材料评审结果,按报考同一导师成绩排名1:3比例确定入围学科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经所在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医院网站公布。如有考生放弃,在学科综合考核启动前,可按成绩排名进行顺位替补。

2.学科综合考核

1)医院根据报考情况,按学科相近原则成立学科综合考核专家组,对入围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专家组至少5名正高职称专家组成,原则上包含招生导师在内的3名博士研究生导师,并配备秘书1名。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同一专家组接受考核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妥善留存备查。

2)考核内容: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要求考生现场作答同时,考核过程中注重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况。对于学术学位考生,着重考查科研思维和创新能力;对于专业学位考生,着重考查职业素养和专业综合能力。

3)学科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外语能力20分)+专业基础与前沿知识40分)+科研综合能力40分)。

 

考核内容

分值100分)

英语能力(2分钟英语自我介绍+专业英语文献翻译)

20分

专业基础与前沿知识(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考生现场作答

40分

科研综合能力(考生以PPT形式汇报个人简介硕士期间的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博士阶段的科研设想与规划等;时间不超过5分钟考核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40分

 

3.录取工作

1)根据导师的招生名额,按照报考同一导师考生的学科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按成绩排名顺位替补。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予以淘汰。

2)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录取进行审议,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网站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

、监督保障

1. 成立由医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2.成立医院监察小组,负责对医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监察。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

、其他

1.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10)88859999-79008。

2.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京医药大学附属无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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