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无锡附属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无锡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点击数:  添加日期:2020年05月15日  

为确保无锡附院、无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医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1.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全程指导、组织协调和监察工作。医院纪委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医院按专业成立复试考核小组,每个复试考核小组专家不少于5名(设组长一名),成员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满,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小组配秘书不少于2名,负责复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

.一志愿考生复试

因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复试(含调剂)工作将采取网络面试形式。

(一)资格审查

1.复试前医院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全过程严格考生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

3.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学校复试方案附件3),考生打印签字后上传平台,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考生须通过面试平台上传以下材料供资格审核使用。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以及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3)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4)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提交《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见学校复试方案附件1

8)本科阶段的成绩单

9)考生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见学校复试方案附件1

10)个人简介及可展示个人学习成果的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二)网络面试(总分500分) 

1.网络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三随机工作机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2.考察内容:

考核内容

考核形式

分值

英语应用能力

英语听力问答测试及口语自我介绍,介绍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临床与科研工作经历等

100

专业知识

考查考生对相关专业疾病理论知识掌握情况,抽考专业临床技能操作,口述操作相关要点

250

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

专家组提问,结合考生既往教育背景、临床工作、科学研究等经历,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素质及创新潜质

150

3.网络面试成绩为全部面试专家分数的算数平均值。

4.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复试小组须在指定的考场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严守纪律,全程监控,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要有现场记录,纪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复试。

(三)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为521日全天。各专业详细时间安排见后续官网通知。

三、一志愿复试录取

1.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网络面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网络面试成绩低于300分的,不予录取。

2.考生复试成绩及预录取结果由医院审核汇总至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3.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于620日前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调剂工作

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学校后续通知。

五、体检

考生体检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请拟录取考生于620日前提交当地三级甲等医院体检合格报告邮寄至医院审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其他说明

1.我院将在医院网站发布复试动态信息,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2.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其他事宜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面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南京中医药大学无锡附属医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无锡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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